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税务云平台服务事项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提高电子发票服务质量,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子发票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用户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基础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版式文件的生成(含电子签章);

2、打印;

3、查询(含存储服务);

4、交付等基础服务;

二、同时对需要提供电子发票增值服务服务的企业,由企业自愿选择增值服务,增值服务项目包括:

1、业务系统对接、 系统联调;

2、定制化开发、现场实施服务;

3、系统运维服务等。

三、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业务系统对接、系统联调:3000元/人/天

2、定制化开发、现场实施服务:3000元/人/天

3、系统运维服务:签约合同额*18%/年

四、用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承诺,承诺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包含不限于因提供商品或服务所获知的纳税人企业发票数据信息),未经纳税人许可,不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纳税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纳税人允许不得将纳税人的商业秘密或发票数据用于商业盈利活动;不得违反自愿原则强制纳税人购买增值服务。

用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为三级,并通过完整的灾备体系保障用户信息及发票数据安全无泄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用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一如既往的为全国纳税人及个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水准的电子发票服务。

五、本平台提供的涉税“一键申报”服务为免费服务,平台对除“一键申报”外的附加服务收费为市场经营行为,与税务机关无关。

此第五项内容,仅适用于部分地区使用税局申报通道的企业。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